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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护代权人 – 代权人和监护人 3/6

请先参考关于POA和Guardianship的开篇介绍,本文是本系列的第三篇。

医护授权书 (POA for Personal Care) 又被称为“在世遗嘱”,它允许一个授权人,指定一个“代理人”,也就是他们信任的人,在他们本人日后无法对自己的医护自行做出决定时,代表他们做决定。这些决定可能包括医疗、营养、住所、衣物、卫生和安全等方面。例如,如果某人被诊断出患有绝症,但当前仍然头脑清晰,他就可以使用《医护授权书》来确保在他们失去沟通能力后,其关于医疗护理、生活安排及其他个人护理方面的愿望能够得到遵循。

在安省,医护授权书的相关法律为HCCA (Health Care Consent Act) 和 SDA (Substitute Decisions Act)。

  1. 生效日期

    • 由于个人护理授权书只有在授权人失去行为能力时才可以执行,因此不建议在文件中指定生效日期。

  2. 能力评估

    • 根据 SDA s.49(2) 的规定,如果授权书中未具体说明评估行为能力的方法,可以由有资格的“评估员”进行“最后手段的测试”。

  3. 在进行评估时不得已使用武力手段

    • 如果授权书允许代理人使用合理的武力进行能力评估,例如把失去理智的授权人绑在病床上,则代理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。这些程序确保了授权人在签署授权书时真实的意愿,和授权人对这些日后可能采取的物理措施的理解。

    • 要使这些“武力”条款在授权书中有效,授权人必须在签署授权书时或在签署后的 30 天内签署声明,确认他们理解使用武力进行能力评估的影响。这个措施保障了授权人对他们所授予的权力有充分的认识和同意。

  4. 安乐死(又称医疗援助死亡,即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, 简称“MAID”)

    • 不建议将个人护理授权书用于 MAID,因为法律真的会发生变化,如果授权人希望包括有关协助死亡的指示,应该考虑单独起草一份专门的授权书来处理MAID事宜。

  1. 最低年龄:授权人必须至少年满 16 岁。这个年龄限制仅适用于代理人在替代授权人做出决策时。换句话说,在签署医护授权书时,授权人的年龄可以低于 16 岁。

  2. 授予授权书的能力:根据 SDA s.47(2),只要授权人在签署授权书时是有行为能力的,即使他们当时无法照顾自己,该授权书也是有效的。需要注意的是,行为能力的判断是基于法律测试,而非医学测试。

  • 终止:医护授权书的终止规则与财产授权书相同。

  • 撤销:医护授权书的撤销条件,与之前签署授权书时的行为能力测试相同。

如果多个医护代理人在 HCCA 管辖的健康护理决定上发生争议,那么即使授权人在之前提供了解决争议的指示和办法,最终的决定权仍由安省政府的公共监护人 (PGT) 做出。

  1. 护理标准
    • 勤勉尽责,并善意行事

    • 遵循授权人的意愿,较晚的意愿优先于较早的意愿

    • 基于授权人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,需考虑:

      • 价值观和信仰

      • 当前意愿

      • 生活质量

  2. 代理人需详细记录并保存记录

    • 记录所有关于健康护理、安全和住所的决定,包括每个决定的原因和日期

    • 保留医疗报告或其他相关文件的副本

    • 记录每个决定所咨询到的人员(包括无行为能力的人)的姓名和日期

    • 记录无行为能力的人在有行为能力时的意愿

    • ……(其他细节需根据授权人的需要再做补充)

重要声明:

相比于遗嘱,自己动手起草授权书(POA)难度更大。一方面相关的网络资源较少,另一方面在撰写POA文件或执行POA职责时,出错的风险更高。因此,本系列文章仅供您对POA领域有一个基础了解。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涉及POA或监护相关事宜,我们建议联系您的律师。